刘长瑜,女,京剧花旦。原名周长瑜。江苏无锡人,生于北京。

1951年至1959年在中国戏曲学校学习京剧旦行表演艺术。1958年开始得到艺术大师荀慧生先生亲授,攻青衣、花旦、刀马旦,尤擅长花旦。1959年至1962年在中国戏曲学校实验剧团当演员并在戏校兼课。后又得到雪艳琴、李玉茹、童芷苓、俞振飞及汉剧陈伯华、豫剧陈素贞、姚淑芳、山西蒲州梆子王秀兰诸多艺术家的传艺指点。1962年后,任中国京剧院演员,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,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。1994年组建中国青年京剧团,任名誉团长。1962年后,任中国京剧院演员,中国京剧院三团演员,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,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。1994年组建中国青年京剧团,任名誉团长。1996年2月当选中国京剧院常务副院长。1998年12月当选第五届中国戏剧家协会。是第四、八届、九全国代表(北京),第六、七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
1979年被文化部评为”三八红旗手”,同年为建国三十周年演出《红灯照》获文化部演出一等奖,1981年在《红楼二尤》中扮演尤三姐、尤二姐、获文化部颁发的个人表演一等奖。1982年在电视戏曲艺术片《燕燕》中扮演燕燕,获首届电视金鹰像奖。1983年演出《春草闯堂》,扮演春草,获首届《中国戏剧》梅花奖。1992年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颁发的金唱片奖。1993年1月16日荣膺“梅兰芳金奖大赛”(旦角组)金奖,从而成为新时期京剧“八大名旦”之首。

她的代表剧目有《卖水》、《春草闯堂》、《红灯记》、《辛安驿》等。

出生:1942年1月,农历壬午年

人物分类
京剧 旦行演员